氣候變遷管理

綠色永續

環境永續

氣候變遷管理

環境永續
SDGs
6
7
12
13

環境永續

我們透過環境管理系統實踐低碳生產與資源循環利用,減輕對環境與生態的影響,提升氣候變遷調適韌性減緩氣候變遷,制訂減碳策略,持續減少能源使用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,預計於2040年達RE 1002050年淨零排放。

 
再生能源導入比例
29.48%
溫室氣體排放
較基準年下降
20.61%
水資源回用率
96.7 %

氣候變遷管理

 

明基材料於 2021 年由 ESG 永續委員會正式訂定 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,並依據溫室氣體盤查結果及公司整體發展趨勢,規劃短、中、長期減碳目標與推動策略。為回應氣候變遷之減緩與調適 需求,公司持續導入並落實 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及 ISO 50001 能源管理系統,推動各項節能減碳與資源效率提升行動;同時,明基材料亦於 2025 年正式設定範疇三溫室氣體減量目標,尋 找降低價值鏈碳排放之可行作法。 近年來,公司更積極投入人工智慧技術應用及新設備投資,以提升生產效率、實現低碳轉型。同時於廠區自建太陽能發電系統,擴大再生能源使用;並專注於低碳綠色產品研發,攜手永續供應鏈夥伴,全面邁向低碳、綠色及永續經營。 明基材料支持《巴黎協定》將全球升溫控制在遠低於 2° C,並致力於將升溫幅度限制於 1.5° C 以內之目標。雖目前尚未取得 SBTi(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)1.5° C 目標之驗證,公司於 2025 年已完成所有營運據點之溫室氣體盤查,並據此規劃減碳路徑與階段性目標。未來,明基材料將持續考量實際營運條件與產業發展趨勢,審慎評估申請 SBTi 驗證之可行性,逐步強化氣候行動與減碳管理。

明基材料每年皆與台灣顯示器暨應用產業協會(TPSA)及台灣氣候聯盟(TCP)定期交 流,討論氣候變遷相關永續議題,包含減碳技術應用、再生能源採購策略及產業永續趨勢,並分享實務經驗及挑戰。透過持續合作與對話,確保公司及產業夥伴的行動與立場皆朝向《巴黎協定》將全球升溫控制在 1.5° C 目標的方向努力。 此外,公司亦定期檢視所屬產業或參與之貿易協會的氣候立場,確保不與公司自身的氣 候承諾或《巴黎協定》目標產生衝突。若發現立場不一致,將採取適當措施,包括向協會表達立場或重新檢視會員資格。

淨零路徑圖





 
左右滑動查看更多



 

氣候變遷管理工作小組

 

明基材料成立「氣候變遷管理工作小組」,由董事長兼執行長、總經理擔任主席及副主席,各單位一級主管擔任委員,財務長/風險管理單位擔任總幹事,展開氣候變遷管理相關活動之推動。



 

TCFD運作管理現況


面向 明基材料管理策略與行動
治理
• 董事會定期審視氣候變遷相關的風險與機會。
• 2022 年起定期每年向董事會、審計委員會報告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運作情形;2025 年 TCFD 運作暨執行情形,預計於 2026 年 2 月向董事 會報告。
• 氣候變遷管理工作小組之組織圖如上方;每年展開氣候變遷之風險與機會鑑別與評估,並經綜合考量潛在財務等影響,擬定氣候變遷調適計畫,並經由主席/副主席主持管理審查會議,以確保適時提供資源、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劃與公司策略方向一致。
策略
  • 依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評估方法學,內部定義:
• 可能產生衝擊的時間尺度,短期定為 1 年內、中期為 1-3 年、長期 為 3 年以上。。
• 風險衝擊程度考量資產與財務影響、產品服務影響、人員影響、聲譽影響。
  • 透過鑑別評估,聚焦出五大風險與機會:
• 風險:
     1. 極端天氣事件的嚴重性和頻率增加(中期)
     2. 碳定價機制/碳排放揭露要求強化(中期)
     3. 產品規範加嚴(中期)
     4. 消費者偏好改變(長期)
     5. 原物料成本增加或短缺(長期
• 機會:
     1. 開發新產品和服務的研發與創新(中期)
     2. 再生能源相關及節能相關(中期)
     3. 開發和或增加低碳產品和服務(中期)及使用更高效 率的生產和配銷流程(短期)
     4. 回收再利用(中期)
     5. 使用新技術(長期
  • 情境設定方向包含:
•  轉型情境:引用國際能源總署 IEA《Net Zero Emissions by 2050》為主要基準情境,並考量政策、產業轉型、供應鏈與需 求端之變化,評估對企業營運等相關產業之潛在影響,包含法 規轉型情境/全面淨零轉型情境/低碳需求成長情境/供應鏈 淨零壓力情境。
• 實體情境:參考 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(AR6)的 SSP5-8.5 (極高排放的情境);因外部文獻不足,中國廠區引用 IPCC 第 五次評估報告(AR5)的 RCP8.5。

風險管理
  • 運用TCFD架構建立氣候變遷辨識流程:
• 運用 TCFD 架構展開鑑別和評估,包含轉型風險中的現行法規、新興法規、法律、政策法規、科技、市場、聲譽及實體風險 ( 立即性、長期性 )。
• 依鑑別和評估結果進行排序與分析,且提報於氣候變遷管理工作小組每年召開管理審查會議,以確保運作的有效性。
• 氣候相關議題納入企業風險管理流程 。
• 將高風險議題列入高階會議中管理;每年檢視轉型風險、實體風險之變化,且對調適行動計畫進行滾動式調整。
指標和目標
  • 氣候變遷績效管理指標目標:
• 溫室氣體排放: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基準年 2020 年下降 30%。
• 再生能源占比:已訂定再生能源 2040 年占比提升至 100%。
• 既有產品減碳目標:2030年相較基準年下降55%。
• 終極目標: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。
  • 每年透過ISO14064-1:2018進行溫室氣體盤查,且檢視公司可能風險與制定可行之減緩策略。
• 依 ISO 14064-1:2018 盤查並取得第三方查證聲明書。
• 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基準年 2020 年下降 30%。
• 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以及產品設計等關鍵氣候目標。
• 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劃請詳下方表格。

 

氣候變遷行動調適計畫






溫室氣體管理

 

明基材料參照 ISO 14064-1: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與世界資源 研究所(WRI)發佈之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(Greenhouse Gas Protocol)等指引,建立溫室氣體盤查機制,自 2008 年起逐步建 立各製造據點完整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清冊,每年定期進行溫室氣體盤 查,並以 2020 年作為減碳基準年,主要是因為當年度各事業單位數 據完整性已趨成熟,故以該年排放總量作為淨零路徑規劃與減量績效 追蹤之基礎。 子公司部分包含衛普、碩晨、勁捷,於 2025 年度完成 盤查及第三方查證作業,納入本次揭露範疇。

明基材料溫室氣體排放有 2 大來源,主要為營運所需之外購電力在發 電過程中所產生之二氧化碳,次要項目則為內部作業活動中使用之瓦 斯、汽油燃燒所產生排放之溫室氣體。 2023 年度針對範疇 3 間接排放項目重新進行鑑別,以活動數據蒐集及係數引用來源難易度進行評估,選定範疇 3 間接排放盤查項目,包 含上游的運輸配送、商務旅行與員工通勤、購買的產品與服務、資本 產品、營運中產生的廢棄物等六種,2023 年新增盤查員工通勤、下 游運輸和配送。2024 年增加盤查購買的產品和服務、上游的運輸和配送。

2025 年擴大盤查購買的商品和服務,針對有係數來源以及活 動數據的項目列入盤查範疇,以及將範疇三購買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列入減量目標,將每年減量 2.5% 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(範疇 1 與範疇 2)為 70,341.99 噸 CO2e, 較 2024 年增加 40.38%,主要是將子公司(衛普、碩晨、勁捷)納入揭露範疇;相較 2020 年增加 22.26%。分析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 (範疇 1 與範疇 2),則自 2017 起逐年減少,2025 年單位密集度 為 3.94(噸 CO2e /百萬元),較 2024 年增加 46.22%,較 2020 年增加 3.10%,主要是因為擴大揭露範疇將子公司納入。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(範疇三)為 147,302.81 噸 CO2e,較 2024 年增加 89.42%、相較 2020 年增加 1,446.19%,2025 年範疇三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將子公司(衛普、碩晨、勁捷)納入揭露範疇並且擴大盤查購買的產品和服務,針對有係數來源及活動數據項目列入盤查 範疇。

 


註:明基材料無 PFCs、SF6 之溫室氣體排放;亦無生物源之溫室氣體排放。
註 1 :經第三方單位查驗證之營運據點包含:明基材料總部、桃園廠、龍科廠、雲科廠、蘇州廠、蕪湖廠、聯和醫材、 海湖廠、BMC(28號)、BMM、DTB、子公司(衛普含越南廠、碩晨、勁捷),其中範疇三總部與台灣各廠(2019 年起開始盤查),海外廠區(2022 年開始盤查);子公司(勁捷、碩晨、衛普含越南廠 )於 2025 年開始盤查, 涵蓋範疇一、二、三。
註 2:溫室氣體盤查採用 ISO 14064-1:2018 版本,2023 年起各廠皆通過外部驗證機構進行第三方查證;子公司則 於 2025 年通過外部驗證機構進行第三方查證。
註 3:台灣據點之電力排放係數,係採用經濟部能源署 2025 年公布之 2024 年電力排碳係數 0.474 公斤 CO2e/ kWh 。
註 4:中國據點之電力排放係數,係採用中國生態環境部公佈 2023 年度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為 0.5306 公斤 CO2e/kWh 。
註 5:越南據點之電力排放係數係引用越南氣候變遷局-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公告之 2022 年越南電網排放係數,數值 為 0.6592 噸 CO2e/MWh。
註 6:明基材料總部、桃園廠、龍科廠、雲科廠、蘇州廠、蕪湖廠、聯和醫材、海湖廠、BMC(28 號)、BMM、 DTB、子公司(衛普含越南廠 、碩晨、勁捷)組織邊界設定方法均為營運控制法。
註 7:GWP 值引用說明:明基材料總部、桃園廠、龍科廠、雲科廠、聯和醫材、海湖廠、BMC(28 號):採用 IPCC 第 5 次評估報告 AR5 版本計算。蘇州廠、蕪湖廠、BMM、DTB、子公司(衛普含越南廠 、碩晨、勁捷
 
歷年範疇三排放狀況

 

重大議題管理方針








 
ESG Report Downloa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