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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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DG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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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

明基材料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以及其他相關法令,制定公司治理架構與執行實務。公司治理組織在董事會下目前設有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,兩委員會之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而所有董事(含獨立董事)均為股東投票產生。

 
完成 ISO 27001 驗證
100%
公司治理評鑑
6 % - 20 %
通過TIPS再認證
A級


 

董事會
 

明基材料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以及其他相關法令,制定公司治理架構與執行實務。公司治理組織在董事會下目前設有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,兩委員會之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而所有董事 ( 含獨立董事 ) 均為股東投票產生。 明基材料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,主要負責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、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、對公司及股東會負責、依照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第 8 項規定,明基材料訂有「董事會議事規則」, 相關事項均依該規則規定辦理,每一年度至少集會 4 次。2023 年明基材料董事會召開 4 次。
 





董事會績效評估
 

2019 年 5 月 6 日董事會通過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 訂定董事會應於每年執行 1 次董事會及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 ( 自評 ),此外,每三年一次進行一次外部評估。明基材料於 2023 年底完成董事會自評,並於 2024 年 2 月董事會呈報評鑑結果,董事平均自評分數達 98.9 分,2023 年董事會平均出席率為 100%,整體運作狀況良好。



治理階層薪酬策略


激勵經營團隊創造長期股東價值,且吸引、留任及培育優秀人才,為明基材料制定薪酬策略之基礎,而高階經營階層之整體薪酬與福利,皆依循薪資報酬委員會所訂定之薪酬政策設計,且固定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中討論與核定。高階經營階層之薪資,參考年度市場調查報告,且依照公司總體經營成效、個人績效與貢獻作為獎酬基準; 同時,為落實公司在永續相關計畫之推動,亦將永續專案執行成效,依據各主管的權責範圍,將環境與綠色產品構面列為年度績效目標,權重至少需為 5%。總績效成績將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評估,進行最終獎酬之審核後,呈送董事會核定。



其他公司治理相關說明

 

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守則第10條『為維護股東權益,落實股東平等對待,本公司應制定內部規範,以防制公司內部人之內線交易情事發生。』已訂定『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』,明定本公司董事、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,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,並簽署保密協定。另上述人員不得洩露所知悉之重大資訊予他人,並不得探詢或蒐集與職務無關之重大資訊。

 
『公司治理守則』 PDF.
『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』 PDF.
『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』 PDF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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